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现金管理决策与执行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及5月2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5] - 该授权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5] - 保荐机构对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5][9] 具体投资操作详情 - 本次具体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投资产品为单位大额存单 [4][5] - 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闲置资金,IPO发行3,334万股,每股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元,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 [4] - 在最近12个月内,公司赎回了一笔前期投资,收回本金2,500万元,并获得收益15.49万元 [10] 投资目的与资金管理原则 - 投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3] - 公司承诺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2][8]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 [4] 风险控制与合规程序 - 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条件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单位大额存单 [2][6][7] - 风控措施包括严格筛选发行主体、财务部门持续跟踪分析、内审部门监督以及独立董事的检查权 [7] - 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