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普祺医药签署独家商业化合作协议
公司合作与商业化协议 - 济川药业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独家商业化合作协议 [1] - 协议授权济川有限在合作期限内独家负责普祺医药拥有的普美昔替尼(PG-011)鼻喷雾剂在中国大陆的商业化 [1] - 济川有限需向普祺医药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税)的独家商业化权益对价 [1] 产品研发与审批状态 - 本次签订的合作产品普美昔替尼(PG-011)鼻喷雾剂目前正处于临床Ⅲ期阶段 [1] - 产品最终能否获得监管批准并成功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 [1] 财务条款与支付安排 - 若产品最终未能获批上市,济川有限已支付的首付款不可退还,公司将承担人民币4000万元的损失 [1] - 里程碑付款与产品研发进展挂钩,目标产品实现里程碑事件后,济川有限才支付对应的里程碑款项 [1] - 最终的里程碑付款总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