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宁波建工成功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交易概述 - 宁波建工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27亿元 [2][27] -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重组,旨在整合资源并提升综合竞争力 [3][28] 交易主体:宁波建工 - 公司业务布局广泛,覆盖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安装,以及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等多个领域 [3][27] - 公司在建筑工业化板块,如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等,具备成熟的生产与销售体系,综合实力位居区域前列 [3][27] 交易标的:宁波交工 - 宁波交工主业为综合交通施工,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27] - 业务范围涵盖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工程(含城市道路、地下管廊、轨道交通)施工、重大项目代建及高速公路项目养护 [3][27] - 公司曾参与完成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连岛工程、象山港大桥、嘉绍跨海大桥、六横公路大桥等一批标志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3][27] - 公司曾获“李春奖”、“詹天佑奖”、“鲁班奖”等荣誉,具备良好的品牌认可度和行业领先的综合竞争实力 [3][27] 交易影响与协同效应 - 通过本次重组,宁波建工将实现房建、市政、公路三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整合,进一步完善业务结构 [3][28] - 交易将增强公司在重大基础设施和综合性工程领域的项目承接能力 [3][28]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质体系、技术能力、项目经验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将形成显著协同效应 [3][28] - 协同效应将持续提升公司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与综合竞争力,为未来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8] 法律服务团队 -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供了涵盖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合规论证、交易协议起草与谈判、监管沟通、法律文件出具等全流程专业法律支持 [4][28] - 项目团队由大成宁波分所与上海分所的律师协同组成,发挥了跨区域、多专业协作优势 [5][29] - 针对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地方国资平台及重要基础设施资产的特点,团队在国资监管、上市公司重组监管等方面提供了系统论证与优化建议 [4][28] - 团队协助客户与监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及时回应监管关注,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