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核心信息 - 公司已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2月5日 [1][2][19] - 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月21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960.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1元/股 [2][5][6] -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授予股份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2,214.75万股的4.32% [2][5][6] 激励计划审批与调整过程 - 激励计划草案于2026年1月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月21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3] - 在授予前,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未收到异议 [3] -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失去资格,公司对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36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010.74万股调整为960.46万股,预留部分由100.00万股调整为150.28万股,授予总数1,110.74万股保持不变 [13] 激励对象构成与资金来源 - 36名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本总额的10.00% [6] - 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及个人所得税均为自筹,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1] - 经自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6] 激励计划关键条款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个限售期,分三期解除限售 [7] - 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未发生重大负面情形、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违规情形、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等条件 [9][10][11][12] - 未能解除限售的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8][1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首次授予股票的解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 [11] - 解除限售条件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挂钩,具体考核目标表格未在文中详细列出 [11] - 公司根据各年度业绩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实际解限售数量=个人计划解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限售比例 [11][12][13] 对公司财务与资本结构的影响 - 本次授予共募集资金63,486,406元,其中增加股本9,60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53,881,8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7][18] -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2,147,539股增加至231,752,139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31,752,139元 [17][20] -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 - 根据股份支付准则,激励成本将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分期确认,公司初步估计该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21][22] - 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12元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