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8.5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50.06元/股),触发了“华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5][8] -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1月23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华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 [5]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7] 关键时间节点 - “华正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2月10日,截至2026年2月3日收市后仅剩5个交易日 [2][12] - “华正转债”的最后转股日及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2月13日,截至2026年2月3日收市后仅剩8个交易日 [3][12]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2月24日 [6][11] - “华正转债”将于2026年2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13] 赎回价格与计算 - 本次赎回价格为100.1529元/张,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1529元) [4][9]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IA=B×i×t/365计算,其中当年票面利率i为1.8%,计息天数t为31天(从上一个付息日2026年1月24日起至赎回日2026年2月24日止) [9] 持有人应对选项与市场状况 - 持有人可选择在最后交易日前卖出,或在最后转股日前按38.51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否则将按100.152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4] - 截至2026年2月3日,“华正转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66.20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1529元/张存在显著差异 [17] - 若持有人未及时转股或卖出,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17] 赎回相关税务说明 - 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每张税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223元 [14] - 居民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529元(含税) [14]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529元 [1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华正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