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财务操作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5.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1] - 公司实际使用了5.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 - 2026年2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7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1] 资金状况与后续安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4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承诺将在到期日之前将剩余的4亿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 - 公司表示将把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