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收到监管问询函及延期回复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资产收购事项的问询函 [1] - 公司已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 并在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延期回复公告 [1] - 截至2026年2月3日公告披露日 问询函的回复内容仍在补充完善 公司申请再次延期回复 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2] 公司应对措施与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逐项核查 [1] -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协调各方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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