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上诉申请被驳回,香港高院下最后通牒:支付120万港元诉讼费

香港高等法院驳回许家印上诉并下达费用支付令 - 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先后驳回了许家印及其相关公司就接管人任命决定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1] - 法院要求许家印在2026年2月20日前支付约120万港元诉讼费用 否则将被禁止在相关诉讼中提出抗辩 [1][4] 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的理据与判决 - 2025年9月16日 法院原判决委任Edward Simon Middleton和黄咏诗为许家印全部资产及业务的共同及个别接管人兼管理人 相关费用由许家印承担 [2] - 许家印一方提出的三项上诉理据均被法官逐一驳回 认为相关理据均不具合理的可争辩性 [2] - 高等法院因此驳回了上诉许可传票及暂缓执行传票 并判令许家印及其公司承担原告恒大集团就相关传票所产生的费用 [2] 诉讼费用支付纠纷与法院裁决 - 2025年10月21日 高等法院评估诉讼费用为120万港元 要求许家印在2025年11月4日前支付 但其一直未付 [3] - 许家印一方辩解称其被内地有关部门拘留 沟通受严格审查 且其声称拟动用的2000万港元律师费保证金因故未能提取以支付费用 [3] - 法院不接受辩解 指出许家印一直使用未披露的资金支付其法律团队费用 推断其应能使用同一笔资金支付已评定的诉讼费 [4] - 法院最终命令许家印在2026年2月20日下午4时前支付120万港元 逾期未付将被禁止在本案合并诉讼中进行抗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