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聚石化学虚增利润超亿元,监管出手重罚!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聚石化学于2026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9] -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2][4][9][1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聚石化学及有关责任人(时任董事长陈钢、总经理周侃、财务总监伍洋、董事会秘书包伟)予以公开谴责和监管警示[2][9] 财务造假具体手段 - 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控制4家贸易公司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万元,虚减利润168.7万元[4][11] - 介入第三方聚丙烯贸易链条,以自制货权转让单流转货物,虚增收入和成本均为5223万元[4][11] -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销售异辛烷但货物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1802万元[4][11] - 上述造假导致虚增营收、成本及虚减利润分别占当期对应科目绝对值的8.32%、8.51%和6.81%[4][1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索赔需满足在虚假陈述行为后买入股票,并持有至该行为被公开揭露或更正之后[3][10] - 律师界定的可索赔区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4][11] 公司经营与业绩状况 - 聚石化学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5][13] - 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4年业绩已大幅下滑[5][13] - 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9000万元至1.2亿元,为连续第二年亏损[5][6][13] - 2025年亏损主因之一是液化石油气业务营收大幅下降且亏损加剧,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