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计划回购10亿元-20亿元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计划 - 公司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1] - 其中计划回购A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1] - 计划回购B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1] 回购价格设定 - 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
公司回购计划 - 公司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1] - 其中计划回购A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1] - 计划回购B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1] 回购价格设定 - 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