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增营收,金健米业及有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公司监管动态 - 金健米业及其4名时任相关责任人于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公司过往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等违规行为 因此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严肃整改 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和提交整改报告 [1] 公司经营影响 - 金健米业表示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