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和2月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参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2] - 近日,金鑫矿业向厦门象屿和深圳象屿申请保理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为其全部债务余额的48%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 [3] - 金鑫矿业同时向中国银行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为其最高本金余额的48%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40万元 [3] - 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国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为金鑫矿业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为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4日,注册资本为11,878.80万人民币 [4] -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党坝乡锂辉石矿勘探及开采 [4] - 股权结构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0%,国城合融(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8%,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持股2%,金鑫矿业实际控制人为吴城 [4] - 金鑫矿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与厦门象屿、深圳象屿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相关债务余额的48%,最高本金余额为4,800万元,担保期间为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440万元,担保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9] 本次担保的影响与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为金鑫矿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控股股东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25,982.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57% [11] -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232,222.4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65% [11] - 除对金鑫矿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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