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事件概述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减持了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刻度 [1][3]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无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 - 义乌奇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903,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奇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8,549,617股减少至144,645,949股,持股比例由7.96%减少至6.83% [3] 变动性质与合规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为义乌奇光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 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4]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 后续计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4日),义乌奇光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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