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融资与资金管理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1] - 该综合授信为信用方式,不涉及对外担保,业务范围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 [1] -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1][2] 董事会审议与授权情况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7][8] - 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内(12个月)洽谈和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2]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 - 现金管理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 [15] - 投资方式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7][18] 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与目的 - 现金管理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3][19][20] -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15][24] - 该事项同样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