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为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满足金属宁波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1][3] - 担保合同签署于2026年2月3日,主合同有效期至2028年2月3日 [2]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6] - 保证期间为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6] - 担保范围广泛,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的各类费用 [2][5]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2][7] 内部决策与合规性 -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议案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3]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 被担保人金属宁波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担保的必要性与风险控制 - 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8]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能有效监控与管理,认为担保风险较小 [8]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已批未用额度)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37.41亿美元 [10][11] - 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2.29% [11] - 截至同一日期,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5亿元及11.99亿美元,占净资产的43.14% [11] - 担保主要分类包括: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1.30亿元及14.24亿美元,实际余额为人民币71.10亿元 [10];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25亿美元,实际余额为0.59亿美元 [10];对公司联营企业的保证担保总额为4.92亿美元,实际余额为2.49亿美元 [10] - 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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