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处罚与财务违规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决定及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2020年至2022年期间 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的14笔贸易业务为空转循环贸易 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 导致收入虚增 [1] - 2020年 同一原子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储备粮业务 相关风险由客户承担 同样导致收入虚增 [1] -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761.39万元 26,556.59万元 9,295.60万元 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 3.96% 1.45% [1] -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营业成本22,750.95万元 26,525.56万元 9,288.44万元 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99% 3.95% 1.43% [1] -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0.43万元 31.04万元 7.16万元 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 -1.19% -0.16% [1] - 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 时任总裁及代董事长陈伟 时任副总裁吴飞 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 - 相关责任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整改与业务调整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 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报告 [3] - 2024年 为兑现间接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支持公司聚焦粮油主业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施了资产置换 [3] - 资产置换中 公司置入了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和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 - 资产置换中 公司将从事饲料贸易业务为主的3家贸易公司(含涉事的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置出 [3]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为1.65亿元 占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6.94% [3]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比相较2024年末下降了29.42个百分点 [3]
涉虚增营收问题,金健米业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