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新增7442万元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诉讼案件概况 - 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7441.91万元,案件已由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1] - 诉讼源于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两份合同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和2024年6月12日签订,借款本金分别为4600万元和2250万元,合计6850万元 [1] 借款与担保详情 - 为保障上述两笔合计6850万元的贷款偿还,公司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等自然人为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1] 诉讼涉及方与公司回应 - 本次诉讼的原告为中行城中支行,被告包括公司、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等自然人或法人 [2] - 公司表示,由于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最终影响需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 [2] -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处理诉讼事宜,并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