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事件概述 - 2026年2月4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债权人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和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重整及预重整备案登记申请 [2][5] - 2026年2月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法院指引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 [24][27] 申请人与债务详情 - 申请人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因向公司下属孙公司提供生产设备,公司尚欠其债务余额为843.30万元人民币 [7] - 申请人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因向常州亿晶供应辅材,常州亿晶尚欠其债务余额为603.24万元人民币 [8] - 截至公告披露日,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9][17] 公司财务状况 - 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业绩预亏公告,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人民币到-13,000万元人民币 [4][19][25]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及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及1-9月数据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12] 预重整程序与影响 - 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将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及与债权人沟通等工作 [3][14] - 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审查、资产调查等基础工作,并与利害关系人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以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效率和可行性 [29] -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表示将保障职工薪酬发放,维护员工权益,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预重整及潜在重整程序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5][16] 董事会意见与后续计划 - 公司董事会认为重整是以挽救企业、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 [16] - 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若进入重整程序,将积极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审议 [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17] 预重整引导人职责 - 公司自行聘任的预重整引导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将负责调查公司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监督公司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招募重整投资人,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等工作 [27][28] - 预重整引导人将协助公司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并征求各方意见,同时在法院指导下开展工作并请求司法支持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