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决议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成功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22楼会议室 [2]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先成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 公司全部9名在任董事均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路曼以及副总经理李大巍、邱亮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3]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全部三项议案,包括《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5] - 上述三项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5] - 作为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于2026年1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1月2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8] - 为筹备该激励计划,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9] - 根据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9] - 自查结果显示,在核查的范围内,有17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0] - 经公司核查,这17人的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是基于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0] - 除上述17人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 公司得出结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核查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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