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23转债”付息的公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张数为8,864.75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2] - 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逐年递增: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 - 该债券简称“天23转债”,代码“118031”,已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3] - 可转债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已调整为16.00元/股 [3] 本次付息方案 - 本次付息为“天23转债”的第三次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 [9] - 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债券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 [9]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12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6年2月13日 [5][10]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天23转债”持有人 [10] 付息方式与流程 - 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债券发行首日 [7] -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息,并将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将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账户 [11] - 结算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投资者从兑付机构领取利息 [12]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说明 - 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债券税前兑息1.00元,税后实际派发0.80元 [13] - 居民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债券实际派发金额为1.00元(含税) [1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非居民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债券实际派发金额为1.00元(含税)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