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1.7亿元,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170万张 [2] - 该可转债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微导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58” [2] - 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5年8月6日起至2031年8月5日止 [3] 转股核心条款 - 转股期自2026年2月12日开始,至2031年8月5日止 [3][4] - 初始转股价格为33.57元/股 [4][11]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20%、0.40%、0.80%、1.20%、1.50%、2.00% [3] 转股申报程序与规则 - 转股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 - 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的部分公司将进行资金兑付 [5] -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可转债或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以及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除外 [6] -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转股新增股份可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8]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11] - 转股价格调整将发布公告,并载明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时,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 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相关均价,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13] 赎回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16] - 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7]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18] 回售条款 -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19] - 附加回售条款: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监管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 [2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微导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