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监管问询的回应 - 西藏天路就上交所关于三方抵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进行了回复,核心目的是说明交易的主要考虑、决策过程、未选择现金方式的原因、其他偿债方案的排查情况,以及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 三方抵债交易背景与结构 - 交易涉及西藏天路、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林芝毛纺厂三方 [1] - 林芝毛纺厂是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东翔是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单位 [1] - 西藏天路于2020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该项目,因项目结算形成对厦门东翔的大额应收账款 [1] - 由于厦门东翔偿付能力不足,林芝毛纺厂作为厦门东翔的债务人,以其名下资产为厦门东翔抵偿对西藏天路的债务,构成三方抵债 [1] 交易的核心考虑与决策过程 - 公司表示三方抵债核心是保障债权安全回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林芝毛纺厂拥有的商业用房地产、商铺及土地使用权被认定为具备稳定市场价值与变现能力 [1] - 林芝毛纺厂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被认为具备合规履约能力 [1] - 决策过程包括:2025年7月聘请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9月出具评估报告,12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规 [1] 未选择现金偿债的原因 - 未选择现金方式是因为债务人厦门东翔无足额现金储备且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 [1] - 同时,林芝毛纺厂的资金多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额付现会影响其正常经营并可能引发债务连锁违约 [1] 对其他替代方案的评估 - 公司排查过债权转股权、第三方代偿、资产拍卖三种替代方案 [1] - 但评估认为这些方案均存在不足:债权转股权存在股权难评估问题,第三方代偿无代偿意愿,资产拍卖则处置周期长且回收率不足50% [1] - 相比之下,三方抵债方案优势明显 [1] 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及资产价值 - 公司认为交易必要且合理,因为在厦门东翔无现金偿债能力、1.48亿元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下,该方案能避免债权悬空 [1] - 本次抵债资产的合计评估值为12,891.02万元 [1]
西藏天路三方抵债引关注 回应监管问询释疑交易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