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已经进入倒计时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4] - 2018年至2022年年报中关于商誉的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4] - 2018年因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当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2][5] - 2019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商誉原值披露错误[2][6] - 2019年至2022年年报未按会计准则将“点点”作为单独报告分部披露[2][6] - 2020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造成利润虚增与虚减[2][6] - 公司通过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至2021年年报及相关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4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1][3] - 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3] - 前期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通过多个批次获得赔偿[1][3] - 根据已获赔案例,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7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6] - 上述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剩余约五个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