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300393.SZ):收到股东《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公司控制权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委托期限为36个月 [1] - 根据协议约定若表决权委托终止后未满足一定条件林建伟先生同意通过延长委托期限或放弃授权股份表决权等方式确保浙能电力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1] - 本次根据2022年协议进行的表决权委托将于2026年2月13日到期 [1] 最新股东承诺 - 鉴于表决权委托期限即将到期林建伟先生于2026年2月6日向公司出具了《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以维护公司利益支持公司实现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 - 林建伟先生承诺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亿股股份的表决权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弃权期限为36个月 [1] - 《承诺函》中明确了弃权期间内恢复表决权的情形等事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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