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ST福能及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ST福能财务造假及处分 - 深交所于2026年2月6日对ST福能及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违规行为涉及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约定进行虚假交易 [1] - 具体操作流程为:重庆中光电先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账款,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 [1] - 上述操作导致大宇精雕在2020年少确认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进而虚增利润约3580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1] - 2021年,大宇精雕对相关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减利润约2265万元,占ST福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1] - ST福能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1] 相关责任人员处分 - 深交所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董事长、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贵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武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陈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雯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