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澄清与关联关系说明 - 爱尔眼科发布公告澄清与襄阳恒泰康医院有限公司的直接关联 襄阳恒泰康非爱尔眼科所属企业 是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合资设立的四级子公司[1][3] - 爱尔眼科强调与湖南恒泰康康复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不存在股权控制 业务关联或经营管理关系[3] - 爱尔医疗投资不参与襄阳恒泰康的日常经营管理[3] 媒体报道与股权结构 - 据媒体报道 湖北襄阳 宜昌多家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诊疗项目 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涉事医院包括襄阳恒泰康医院[6] - 媒体报道指出襄阳恒泰康医院实际控制人为爱尔眼科实控人陈邦[6] - 股权穿透信息显示 襄阳恒泰康最终受益人为陈邦 最终受益股份为59.0333%[6] - 爱尔医疗投资持有爱尔眼科34.34%的股份 陈邦是爱尔眼科和爱尔医疗投资的实际控制人[7] 监管调查与法律分析 - 湖北省成立由省纪委监委 省卫健委 省公安厅 省医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赴襄阳市 宜昌市就精神病医院涉嫌违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9]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通知 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于2月8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9] -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派出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专家赴湖北 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调查工作[11] - 法律专家指出 作为间接控股方 虽不直接承担下属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责任 但负有法定的监督义务 判断是否“监督不到位”的核心在于控股方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了与其投资规模和业务风险相匹配的内部控制与合规监督体系[11] - 法律专家表示 “仅仅声明‘不参与日常管理’并不能自动免责” 如果调查证明控股方制度缺失 人员失察或对已知风险长期未采取纠正措施 特别是当其旗下多家公司出现同类问题时 “监督不到位”的认定就很可能成立[12] 公司历史违规与处罚记录 - “爱尔系”医院套取医保金的问题存在已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显示 “爱尔系”存在历史行政处罚信息的共有56家[12] - 2026年1月12日 新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爱尔眼科直接持股70%)因“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保障基金结算”被罚款3838.12元[13] - 2026年1月19日 滨州沪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爱尔眼科持股80%)因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被罚款8965.17元[13] - 2026年1月23日 枣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爱尔眼科持股57%)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1288.18元[13] - 2026年1月29日 鸡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爱尔眼科持股80%)因存在重复收费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 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12762.64元[13] 市场反应与公司回应 - 公告发布后 截至2月6日收盘 爱尔眼科股价跌3.82% 报11.07元/股 总市值为1032.3亿元[1] - 爱尔眼科在公告中强调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邦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3] - 针对下属公司违规套用医保金问题屡次出现以及陈邦“零容忍”态度的体现等问题 截至发稿 爱尔医疗投资方面未予回复[14]
爱尔眼科与襄阳精神病院“割席”,四级公司涉嫌骗保责任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