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漫评|“顺丰速孕”不只是恶趣味

案件核心判决与定性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2] - 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2] - 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20万元[2] 侵权行为的具体分析 - “顺丰速孕”车贴被定性为赤裸裸的侵权行为,而非简单的恶趣味[2] - 该谐音梗被认为低俗,缺乏幽默感,是对公共空间的污染[2] 对相关方的警示与建议 - 涉事公司应汲取教训,“玩梗”营销不能触碰法律红线[2] - 车主需认识到,不合法、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车贴是对公共空间的污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