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可能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重整核心方案 - 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于2026年2月3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13] - 重整投资人已全额支付投资款,截至2026年2月6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2,060,857,594.18元 [13][33] - 重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核心,以现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共计转增879,774,351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至1,759,548,702股 [3][14] - 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所获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3][14] 股价除权调整机制 - 公司将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新公式为:除权参考价 = [(前收盘价 - 现金红利) × 转增前总股本 + 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 ÷ (转增前总股本 + 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16] - 公式中关键参数已确定: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为2,060,857,594.18元,受让转增股份数为879,774,351股,据此计算得出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2.34元/股 [16][17] - 除权调整设有触发条件: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2.34元/股,则次一交易日按新公式调整开盘参考价;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2.34元/股,则无需调整 [4][18] - 调整除权公式的理由在于本次转增是重整的一部分,引入了现金并增强了公司净资产,与导致每股价值稀释的一般转增有本质区别,按原规则除权将无法反映重整后基本面的改善 [23][25] 公司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风险 - 公司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2][9] - 2024年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且该事项的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未消除 [2][9]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至-6,000万元,持续亏损 [34] - 公司存在债券违约,未能清偿“16景峰01”到期本息,本金为2.95亿元,虽经部分债务豁免(豁免本金1.1亿元),但剩余未清偿本金仍有1.85亿元 [36] 重整投资人与锁定期安排 - 重整投资人是以石药控股集团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于2024年8月25日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 [11][30] - 主要重整投资人均作出锁定期承诺:石药控股集团、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36个月;常德瑞健一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等财务投资人承诺锁定期12个月 [26] 重整过程时间线 - 预重整于2024年7月2日启动,2024年7月30日指定临时管理人 [11][29] - 2025年10月21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12][30] -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2][30] - 2026年1月9日,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协议及补充协议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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