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核心诉讼事件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启迪药业生物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1][2][4] - 诉讼涉及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329.20万元,原告已支付全部合同款但被告未交货,诉讼核心请求为判令被告一退还合同款人民币2,00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及违约责任[3][5][6] - 除被告一宁波医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外,原告同时起诉被告二福州市乐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被告三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5][8] 诉讼各方与案情背景 - 原告为湖南启迪药业生物有限公司,被告方包括宁波医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乐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4][5] - 纠纷源于2022年2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原告购买糖浆并已付全款,但被告一未在约定期内交货且未足额退款[5] - 案外人福州数字政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曾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并已履行部分付款,因其已注销,其唯一股东被告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三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亦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8] 财务影响与会计处理 - 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已于2024年度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8]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3][8] - 涉案金额明确,包括要求退还的合同款2,000万元、资金占用损失、10.00万元律师费以及全部诉讼相关费用[3][6][7] 公司披露与后续步骤 - 本次公告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唯一需要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8] - 公司表示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8][9] - 相关信息将以公司在指定报刊及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为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