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公司资本运作 - 控股股东凌云集团计划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1] -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取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 以凌云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以保障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债券本息兑付 [2] - 为本次发行 凌云集团与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担保及信托合同》 并已开立担保及信托专户 [2] 股权结构变动 - 为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 凌云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共计50,000,000股公司股票划入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该部分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09% [2] - 截至公告日 凌云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89,980,342股 持股比例为31.91% [3] - 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 凌云集团直接持股将变为339,980,342股 持股比例降至27.82% 同时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50,000,000股 持股比例4.09% 合计持股比例与登记前一致 [3] - 本次操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构成要约收购 [3] 相关安排与后续 - 划入专户的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 并以专户名称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2] - 对于担保及信托专户内股份的表决权 中信建投证券将根据凌云集团的意见行使 但不得损害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