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两项关键议案,旨在满足日常经营与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并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1][4] - 第一项议案涉及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并配套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额度 [1][2] - 第二项议案涉及继续使用不超过7,5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主营业务相关的价格风险 [4][18] 融资与担保安排 - 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及项目贷款等多种形式 [1][6] - 为支持上述融资,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主体担保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主体担保5亿元 [2][6] - 上述担保为内部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7%,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 [11]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本金共1.0422亿元,相关和解协议已签署,公司将履行披露义务 [11]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将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化解其供应链业务中钢材、铝材、煤焦等库存和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经营风险 [4][18][19] - 业务将使用自有资金,保证金额度不超过7,5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不超过该额度,资金可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4][18][19] -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品种,且期货持仓与现货交易数量相匹配,最大套期保值比例不超过现货交易数量的100% [18][20] - 该业务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计划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 [24][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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