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串通第三方财务造假 ST福能被罚款650万元
行政处罚与财务造假详情 - 因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造假 导致ST福能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1] - 造假方式为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合谋 通过支付虚假货款确认虚假应收款 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形式将资金转回 从而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 [1] - 2020年通过上述方式虚增利润3579.85万元 占ST福能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2021年对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 虚减利润2265.09万元 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1] 公司现状与业务影响 - 公司已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对涉事子公司大宇精雕100%股权的出售 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 大宇精雕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无关 该事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公告日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 - 广东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所涉及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