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核心内容 - 江苏省审议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 [1][3] 监管体系与责任 - 条例构建协同高效的共治体系,提出“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工作要求,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3] - 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种植、养殖、收购、储存等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并对各部门职责作了细化规定 [6] 源头与生产过程管控 - 条例强化农产品产地源头管控,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制度,明确产地保护措施 [3] - 条例加强生产过程监管,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中的十类禁止性行为,包括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捕捞捕猎、对畜禽产品注水等 [5] - 针对农业投入品监管,条例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健全安全使用制度,推广科学使用技术,建立健全农药、兽药追溯管理机制,并要求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建立台账 [3] 销售与追溯管理 - 条例对农产品包装标识、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并对追溯标识、电子标签的推广使用作出引导性规定 [5] - 条例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立法重点,在11个条款中提出明确要求,例如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必须落实查验要求,并支持家庭农场、小农户开具合格证 [5] - 自2019年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来,江苏省每年通过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超过1亿张次,目前全省已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1700余个 [6] - 条例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追溯标识“证码合一”,鼓励在销售场所“亮证”,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购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 [6] 其他监管机制 - 条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责任约谈、跨区域协作、投诉举报等作了具体规定 [6]
六大举措守护“舌尖安全”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