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7名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了七项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已回购股份、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启动第四期股份回购、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关键事项 [1][5][6][8][11][14][17] - 其中,注销已回购股份、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三项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13][16] 股份注销计划 - 公司计划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8,94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1][21][22] - 该批股份为第三期回购计划所购,已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回购,回购均价为8.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5,799.30万元 [22] -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60,169,156股减少至2,041,220,156股 [25] 估值提升计划触发背景 - 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了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8][30] - 具体而言,2025年1月1日至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52元,2025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60元 [30] 估值提升计划核心举措 - 聚焦主业发展,围绕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三大板块,推动公司从重资产向轻资产、从资源型向技术平台型转型,并深化海外市场布局 [31][32] - 强化股东回报,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将制定实施“持续、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方案 [33] - 通过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传递信心,董事会已通过第四期回购计划,同时控股股东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38][39] 第四期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7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 [6][46]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46][51] - 以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按资金总额下限计算预计回购约1,714.29万股(占总股本0.83%),按上限计算预计回购约3,428.57万股(占总股本1.66%) [53]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2月9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9][91] -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9][91] - 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723,127,427股,占总股本的35.10% [90] 公司财务状况与回购影响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48.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24亿元,货币资金48.8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7.41% [58] - 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全部使用,该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21%、净资产的1.93%、货币资金的6.14%,占比较低 [58]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7][71] - 会议将审议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7][7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