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交易概述 -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合称“债务人”)与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宁波金资签署《重整投资协议》[1] - 若重整成功,杉杉股份控制权将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1] - 重整投资总额上限不超过约71.56亿元,用于直接收购股票和破产服务信托优先受益权[5] 交易对手方背景 - 皖维集团是安徽省重要的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联合制造企业,核心业务为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 - 皖维集团目前为安徽省人民政府100%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3] - 宁波金资为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财政局[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螺集团正推进通过现金增资49.98亿元的方式持有皖维集团60%股权的重组事宜,重组后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4] 交易具体方案 - 皖维集团以每股约16.42元(含税)的价格向债务人收购13.50%杉杉股份股票,总价款约49.87亿元[5] - 重整后债务人将持有剩余8.38%杉杉股份股票,并与皖维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限售期内保持一致行动且不得处置[5] - 皖维集团通过直接收购和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5] - 皖维集团将通过即期出资(每股11.50元)与远期收购两种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清偿资金[5] - 交易后将设立破产服务信托,宁波金资担任第一任处置机构,信托底层资产包括债务人名下的保留股票及其他资产[5] - 皖维集团需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总额上限的20%作为保证金,即14.31亿元(扣除已付5000万元,还需支付13.81亿元)[5] 当前股权状况与影响 - 截至协议签署日,杉杉集团持有杉杉股份12.76%股份,朋泽贸易持有9.13%股份[6] - 公司表示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暂未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6]
重大调整!巢湖皖维集团或成另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