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聚石化学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5] - 公司通过三种具体方式开展虚假贸易业务,包括:原子公司控制4家外部公司进行无实物流转的虚假交易;介入第三方贸易链条,通过自制货权转让单流转货物,交易无商业实质;子公司销售货物未实际出库并后期加价购回 [2][6]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严重失实,虚增营业收入156,807,377.35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1,662,887.54元,分别占当期对应科目绝对值的8.32%、8.51%和6.81% [2][6] -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6] 事件发展时间线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存在四大不规范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7] - 2025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3][7] - 2026年1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7] - 2026年2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投资者民事赔偿与维权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损失 [3][7]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已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 [3][7] - 律师初步界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聚石化学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11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8]
聚石化学(688669)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