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首轮方案溢价43%!豪掷71.5亿 安徽皖维拟入主杉杉股份

杉杉集团重整方案与投资人结构 - 杉杉集团重整确定新的中标者,由安徽皖维集团牵头,联合安徽海螺集团和宁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成联合体,对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投入不超过71.56亿元 [2] - 重整投资将换取控制21.88%杉杉股份的部分股票和表决权,其中13.50%的股票以直接收购方式转让给皖维集团,耗资约49亿元 [2] - 剩余8.38%股票将以信托资产方式运作,用于破产计划债权人债务偿付 [2] 交易定价与市场反应 - 皖维集团收购13.50%杉杉股份股票的对价为16.42元/股,较去年首次重整遴选价格11.5元/股高出43.5%,且相关股票设置了长达36个月以上的锁定期 [2] - 方案获得资本市场积极反馈,截至2月9日收盘,杉杉股份股票以涨停报收于15.81元/股 [3] - 接近重组方人士表示,新方案在价格上比原方案好,更有效地体现了控制权溢价 [4] 重整投资人的背景与协同效应 - 牵头方安徽皖维集团为安徽省国资委直接管辖的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联合制造企业,其核心子公司聚乙烯醇(PVA)产能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4] - 皖维集团在新材料领域具备深厚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与杉杉股份存在一定的协同关系,其入主明确了杉杉股份未来向材料行业纵深发展的目标 [4] - 海螺集团通过现金增资近50亿元的方式,取得重组后皖维集团60%的控股权,安徽省投资集团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将各持有20%股权,皖维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6] 重整过程的曲折与方案设计 - 杉杉集团重组曾因对投资人要求(资信良好且具备产业协同)高而多次横生枝节,首轮计划中多个候选人因缺乏协同性或资产状况不佳出局 [5] - 二次遴选后曾确定由新扬子商贸等组成的联合体,但因排除早期共同投资人引发争议,导致方案未获债权人通过,该联合体最终退出 [5] - 此次皖维集团联合体采取了更简单的“二元结构”,皖维集团作为单一出资方,宁波金资仅以破产重整信托管理人方式参与 [5] 债权清偿的“对赌”安排 - 对于剩余8.38%的杉杉股份股权,皖维集团设计了与债权人的“对赌”安排,该部分股票将转为破产重整信托资产 [7] - 即期出资方面,皖维集团以每股11.50元(含税)出资作为偿债资源,取得对应破产服务信托优先受益权,选择即期受偿的债权人可获得现金分配 [7] - 远期安排上,自信托设立第37个月起,在股票处置价格不低于11.50元×(1+4×3.5%)元/股的基础上,经超过二分之一份额债权人同意可进行股票减持;债权人也有权在第48个月届满前按约定价格收购优先级受益人份额 [7] - 该设计让渡了股价上涨空间以换取固定回报和稳定控制权,债权人获得即时现金清偿的同时保留了分享未来价值增长的权利,但需承担股价下滑风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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