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单位行贿罪,捷强装备被判罚150万元,实控人潘峰被罚150万元且获刑一年九个月
核心判决结果与公司声明 - 捷强装备因犯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罚金150万元,罚金已由控股股东承担并缴纳 [1] - 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峰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罚金已缴纳 [1] - 公司确认不再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2] - 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事件背景与人物情况 - 2024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峰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 [2] - 2025年6月,捷强装备因涉嫌单位行贿犯罪被立案调查,潘峰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2] - 潘峰于2015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2024年7月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 对公司经营与未来的影响 - 公司认为该判决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影响品牌声誉和业务拓展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组织架构完善,董事会正常履职,管理层正常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 - 公司此前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000万元至1.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亿元至1.3亿元 [3] 公司基本情况 - 捷强装备成立于2005年,于2020年在深交所上市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核化生防御装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专业服务,主要为军队提供各通用型号装备军用核化生洗消车辆的液压动力系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