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操作,质押比例维持在其持股的50%不变 [1][2] 股东持股与股权变动 - 股东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2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2] - 该股东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7,600,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7% [2] - 该股东在解除质押后,于近日再次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质押股份数量为7,600,500股 [2][3] - 本次再次质押后,该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00,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7% [2]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与影响 -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 -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已在公告中披露 [5] - 股东股份被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