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韩元再、徐伟建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于9,405,000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05% [2] - 本次转让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具体股份过户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的6个月内完成 [7]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11] 控股股东持股结构与背景 - 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2] - 截至公告日,上述五位股东均持有21,089,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11.31% [2] - 五位股东合计持有105,448,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3% [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转让股东韩元再、徐伟建过往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3] 转让具体安排与原因 - 转让原因为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认可公司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新投资者 [4] - 拟转让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5] - 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6] - 交易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相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8] 相关股东减持承诺 - 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五位实际控制人每年累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5% [9] - 若减持公司股票,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0] - 如违反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自愿接受监管处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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