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8.5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50.06元/股,触发了“华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5][7]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3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华正转债”进行赎回 [5]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5][7] 关键时间节点 - “华正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2月10日 [2][6][12] - “华正转债”的最后转股日与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2月13日 [3][6][7][12]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2月24日 [6][11] - “华正转债”将于2026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13] 赎回价格与计算 - 本次赎回价格为100.1529元/张,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0.1529元 [4][6][8]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IA=B×i×t/365计算,其中当年票面利率i为1.8%,计息天数t为31天(从2026年1月24日至2026年2月24日) [8] - 对于个人投资者,扣除20%利息税后,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223元 [14] 持有人操作选择与风险 - 在最后交易日(2月10日)前,持有人可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华正转债” [4] - 在最后转股日(2月13日)前,持有人可按照38.51元/股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4] - 若未在限期内卖出或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100.1529元/张)与2026年2月9日收盘价(183.202元/张)差异巨大,可能导致较大投资损失 [4][16][17] - 被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否则可能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16] 赎回后续安排 - 赎回登记日(2月13日)收市后,所有未转股的“华正转债”将被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 [9][16] -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赎回款发放日(2月24日)向持有人派发赎回款 [11] - 赎回完成后,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公告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1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华正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