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 [2] - 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上午9:30-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 [3] -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 [4][5]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黎晓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 -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 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晓光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6]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与资格 - 黎晓光女士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任职条件 [6] - 若经股东会审议当选,黎晓光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6]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黎晓光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拥有丰富的法律与仲裁经验 [10] - 曾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并兼任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 - 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十多家仲裁机构的在册仲裁员,并在多所院校及研究机构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研究员 [10] 独立董事候选人合规声明 - 黎晓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1] -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监管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