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公司公告其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 [1][2] 董事会授权与资金管理方案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3日审议通过,授权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1][3] 专用账户设立与监管 - 公司在中国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 - 该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2] - 公司操作将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规定 [2] 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 -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 [3] -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所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也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 - 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将及时分析跟踪产品投向与进展,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3] - 公司将依据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对经营与资金效率的影响 - 该现金管理行为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 [5] - 该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 - 公司通过此操作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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