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发出首张农产品安全“身份证”

政策实施与行业监管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2日由农业农村部公布,并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制度遵循 [1] - 该《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式迈入精细化、规范化发展的全新阶段 [1] 政策覆盖范围与要求 - 《办法》覆盖范围广泛,将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7大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全部纳入管理 [2] - 明确要求上述农产品上市销售时需统一持有质量安全“身份证明”,实现“持证入市、凭证销售” [2] 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与流程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按生产批次规范开具合格证,详细记录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等相关信息,所有记录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2] - 针对散户农户,《办法》不作强制开具要求,转而通过政策引导与服务支持,鼓励其主动开具 [2] - 收购主体需严格执行“先收证、再收购”的规定,无合格证的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收购环节,收购完成后需将合格证及交易相关记录妥善留存不少于6个月 [2] 政策执行与行业影响 - 合格证的推行被视为农产品的“信用背书”,有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和生产者销售底气 [2] - 行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掌握开证、用证规范 [3] - 主管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与精准指导服务,督促各类主体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证、用证、存证”全流程行为 [3] 监管协同与长效机制 - 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深化协同联动,健全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齐抓共管机制 [3] - 将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惩戒措施,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见效,以精细化监管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