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1.06亿元工程款诉讼达成和解 已申请撤诉
核心事件概述 - 金埔园林就一笔金额为10576.86万元人民币的工程款纠纷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1] - 该诉讼案件于2026年1月19日由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6)陕05民初1号 [1] - 双方在不到一个月内达成和解,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1] 和解协议关键条款 - 被告渭南市临渭区创新创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截至2026年2月3日,欠付金埔园林的工程款金额为10005.09万元人民币 [1] - 债务清偿方式为现金与资产相结合 [1] - 协议约定金埔园林需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1] - 若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金埔园林有权解除协议并重新提起诉讼 [1] 公司声明与影响评估 - 公司表示此次和解决策是从保障公司利益角度出发,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 由于《和解协议》尚需按期履行,其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其他诉讼事项与后续安排 - 截至公告日,除本次诉讼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解协议》的执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