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该计划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48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1][4][8] 激励计划关键时间线与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9日首次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2]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1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2] -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2日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 董事会于2026年1月17日及1月21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5] - 授予日为2026年1月2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2月10日 [4][8][13] 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细节 - 授予人数为29人,授予数量为88.09万股 [4][8] - 授予价格为11.48元/股 [4][8] - 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项总计为10,112,732.00元 [12] - 激励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5] 股份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获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 [7] -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但享有分红、配股、投票等权利 [7]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未满足条件者所持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7] 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 - 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层面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未发生规定的负面情形 [9]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目标,具体考核目标值在公告中以表格列示但未在文本中披露具体数字 [10] - 若公司层面考核达到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未达到,则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0][1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并据此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2] 资金来源、股本影响及财务处理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 -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13] - 根据股份支付会计准则,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具体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已在公告中测算列示 [14] - 授予价格11.48元/股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22.77元/股存在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15] 股份回购计划背景 - 公司此前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的自有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经权益分派后由32.44元/股调整为31.79元/股 [14][15]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880,900股,占总股本的0.66%,回购最高成交价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22.12元/股,成交均价22.77元/股,累计成交金额20,056,362.37元 [15]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15]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