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交易审批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清华、王英喆回避表决 [3][4][11]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8][12][34] 关联交易与投资概述 - 交易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自然人高志明、王治民共同投资新设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7][8] - 投资结构为八方天津持股60%、高志明持股30%、王治民持股10%,新设公司将成为八方天津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8][10][16] -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与王治民系叔侄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列为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8][12][13] 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 新设公司暂定名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及经理由王治民担任 [16][20] - 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电机研发、金属材料、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新能源汽车销售等多个领域 [16] - 公司治理架构为不设董事会,设董事1名由王治民担任,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八方天津提名,财务负责人由八方天津指定或认可的人员担任 [18][19][21] 投资协议核心条款 - 三方认缴出资额分别为八方天津1200万元、高志明600万元、王治民200万元,并约定在公司成立后2个月内实缴到位 [17] - 协议设定了股权限制条款,规定公司成立五年内,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或设置担保权利 [23] - 协议规定了竞业限制,要求高志明、王治民在持股期间不得在公司或八方股份关联企业外从事任何其他业务,其关联方不得从事竞争业务 [24] 交易影响与目的 - 本次投资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拓展关键市场,符合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 [31]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及速通电气与交易对方高志明实际控制的企业存在日常业务往来,主要内容为采购绕线定子、销售电机及电动车配件 [16] - 本次投资使用闲置资金,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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