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议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武林、和丽回避表决 [3][4][5]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6.91元/股的130%(即8.98元/股),触发了“京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3][9][14]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4] 公司不提前赎回的决定及后续安排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与市场环境,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3][15] - 公司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若“京源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3][9][15] - 公司将以2026年5月11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届时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利 [3][9][18]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50万元,债券期限六年,简称“京源转债”,代码“118016” [10]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10] - 因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及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13.93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2022年10月31日),再调整为9.82元/股(2023年6月9日),随后调整为9.79元/股(2024年2月21日),最终调整为6.91元/股(2025年7月15日) [11][12] 相关主体持股与交易情况 -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京源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京源转债”的情形 [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京源转债”的计划 [1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