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 - 公司因变更募投项目用途,触发了“天23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2]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回售价格为100.0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2][3]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6日,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3][10] - 回售价格的计算基于第四年票面利率1.50%,计息天数12天(2026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利息约为0.05元/张 [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回售价格,选择回售可能带来经济损失 [2][13]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公司确定2026年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1,299名激励对象授予2,520.681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5元/股 [13][15][23]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2026年2月9日总股本234,256.7686万股的1.08% [15][26]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 [21][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在满足归属条件的前提下分次归属 [23] - 本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3] 股权激励的财务影响与估值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参数包括授予日收盘价20.51元/股、不同有效期及对应的历史波动率与无风险利率 [27] -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分期确认,计入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27][28] - 公司认为该激励计划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28] 公司近期相关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相关议案 [32][33] -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33][34] -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及新激励计划等议案 [2][17] -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分布式智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议案 [35][3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