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弘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概况 - 基金名称为天弘弘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为A类份额(代码026452)和C类份额(代码026453)[12] - 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2][12] - 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18日准予注册募集[1] 募集安排 - 基金发售期为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20日[3][20][30] -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19] - 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18] -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拟为80亿元人民币,若提前超募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并提前结束募集[18] 份额类别与费用结构 - A类份额在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费用,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则不收取[2][13] - 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代销机构保有的份额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2][13] - 对于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或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且持有满365天的C类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赎回或基金合同终止时返还给投资者[2][13]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见表格[22][23] 销售渠道与认购方式 - 基金A类与C类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2][17][50] - 投资者认购需开立天弘基金账户,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4][21] -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0.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也为0.1元[33] - 募集期间不设单个账户持有份额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若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公司可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进行限制[33] 认购份额计算 - 认购份额计算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24] -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份额: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25][26]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份额:需先计算净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再计算份额[27] - 认购C类份额: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28] - 认购金额和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28] 基金备案与合同生效条件 - 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48] - 募集期届满或公司决定停止发售后,将在10日内聘请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48] - 若基金合同生效,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4][48] -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公司将以固有财产承担募集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活期存款利息在30日内返还投资者[48] 当事人与中介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黄辰立[49] - 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14日[49] - 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 - 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53] - 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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